2023.12.13

打官司要花多少錢?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律師費嗎?

文 / 郭柏鴻律師

常常在回答完客戶的法律問題之後,緊接著就會被問到「提告要花多少錢?」、「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們支出的律師費嗎?」究竟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?

「訴訟費用」vs.「律師費」

首先,訴訟費用指的是為了進行訴訟,「依法」必須支付的費用。很多當事人會把與訴訟相關的支出都認為屬於「訴訟費用」,但訴訟費用在法律是上是有明確的範圍及計算方式的。

至於律師費,則是當事人為了訴訟的進行,支付予律師的委任費用。律師費沒有一定的收費標準,雖然有大略的市場行情可供參考,但每位律師的個性、能力、擅長領域或是與當事人的契合度都不同,對於同一案件的報價也可能天差地遠。

訴訟費用

以民事訴訟來說,訴訟費用包含了「裁判費」、「鑑定費」、「證人日旅費」等費用。以第一審的裁判費為例,必須由原告起訴時預先繳納,金額約為原告請求金額的 1%。若不是因為財產權而起訴,或是屬於聲請案件、調解案件等,也都有各自的裁判費計算規定,可以上司法院的「民事事件費用徵收標準」網頁查詢試算。

至於鑑定費用,像是最常見的車禍鑑定、房屋漏水鑑定,則是由聲請鑑定的一方先行負擔;證人的日旅費則是先由聲請傳喚的一方負擔。

上述的訴訟費用,不論最初是由原告或被告先行墊付,最後勝訴方都可以請求敗訴方支付。若是部分勝訴、部分敗訴的情況,法院也會酌定雙方應各自負擔的比例。此外,為了鼓勵雙方和解,若是撤回起訴、和解或調解成立,都可以聲請退還三分之二的裁判費。

除了民事訴訟(含家事),行政訴訟也必須支付訴訟費。例外情形是刑事訴訟,因為具有追訴犯罪的公益性質,所以當事人並不需要支付訴訟費用。

律師費可以要求敗訴方支付嗎?

因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原則上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聘請律師,所以一般情況下,勝訴方並不能請求敗訴方應賠償自己因為打官司而支出的律師費。

因此,許多人會在簽約時,在簽約中明定,若因對方違約,對方除了賠償我方損失外,也要賠償我方因此支出的訴訟費用及律師費。若是如此,將來假設對方真的違約,我方提告時就可以一併求償律師費。但要注意,法院認為此時律師費的求償金額仍不能漫天開價,必須在合理範圍內,否則可能會對被告顯失公平。

還有一個例外情況,則是民事訴訟上訴第三審的案件,或是商業事件,因為是「強制律師代理」,依法必須請律師才能提起上訴,所以三審判決的勝訴方,可以要求敗訴方支付上訴第三審的律師費。但賠償的金額亦非實支實付,而是必須聲請法院「酌定」律師酬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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