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.10.18

遇到職場霸凌該如何救濟?雇主有甚麼責任?

文 / 郭柏鴻律師

據國內知名人力銀行的網路調查,有超過八成以上的上班族,曾經受過職場霸凌,可見職場霸凌問題並非少數個案。但到底怎樣的行為才屬於職場霸凌?個人遇到職場霸凌時,在法律上該如何救濟,雇主又要負起什麼責任?

職場霸凌的定義

在我國現行的勞動法規中,並無明確定義何謂職場霸凌的行為。但有許多法院判決指出,職場霸凌指的是: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,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或侮辱行為,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、被威脅、羞辱、被孤立及受傷,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。

此外,因應實務上職場霸凌的問題嚴重,勞動部也參照現行的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架構,訂出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」,供雇主作為預防勞工受到「職場不法侵害」的參考。

依照該指引,所謂的「職場不法侵害」,指的是勞工因為執行職務,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、主管、同事、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的不法侵害行為,例如職場暴力或性騷擾等。

該指引中也舉出了常見的不法侵害行為,像是:

  • 1. 肢體攻擊:暴行、傷害之肢體攻擊。
  • 2. 精神攻擊:脅迫、名譽損毀、侮辱、嚴重辱罵。
  • 3. 隱私侵害:過度介入私人事宜。
  • 4. 要求過高: 強求執行業務上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之工作,妨礙工作。
  • 5. 要求過低:欠缺業務上合理性,命令其執行與能力、經驗不符的低階工作,或不給工作。

雇主的責任

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規定,對於勞工受到的職場不法侵害,雇主應規劃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再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-3 條,預防措施應包含:

  • 1. 辨識及評估危害。
  • 2. 適當配置作業場所。
  • 3. 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。
  • 4. 建構行為規範。
  • 5. 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。
  • 6. 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。
  • 7. 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。
  • 8.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。

另外,如果事業單位的勞工人數達 100 人以上,雇主就必須依勞工執行職務的風險特性,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相關指引,訂定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」,並據以執行;如果勞工人數未達 100 人者,可以用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。

個人的救濟方式

如果勞工不幸遇到職場霸凌時,可以先依照公司內部規定,向公司相關單位提出申訴。如果公司怠於處理,或缺乏相關處理機制,受霸凌者亦可以向地方政府的勞動主管機關申訴,主管機關會派員調查公司是否有遵守法令規定,規畫必要的預防措施,如有缺失將依法開罰。

此外,若霸凌行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,可以對行為人提出刑事告訴(如傷害罪、強制罪、妨害名譽等)。在民事方面,亦可以主張霸凌者構成侵權行為,除了能向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外,雇主亦可能須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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