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.05.16

同婚配偶共同收養,三讀通過!想收養子女要注意什麼?

文 / 郭柏鴻律師

立法院於 5 月 16 日三讀通過了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》的修正草案,正式開放同性配偶可以共同收養子女。這也是這部亞洲唯一的同性婚姻專法自 4 年前立法之後,對於同性婚姻配偶權利的大躍進。但同性配偶之前不是本來就能收養對方的子女嗎?這次修法是為了什麼?

修法前同婚配偶僅能「繼親收養」

在這次修法前,同婚專法第 20 條規定,同性婚姻配偶的其中一方,可以準用民法收養的相關規定,收養另一方的「親生」子女,這就是所謂的「繼親收養」。但民法並不是只有繼親收養,民法也准許婚姻雙方當事人可以「共同收養」與雙方都沒有血緣關係的子女,但在同婚專法立法時,礙於社會爭議仍大,因此並未准許共同收養。

但 4 年來,許多同婚伴侶們仍持續努力爭取與異性婚姻間的平等權利,後來更有法院裁定准許同婚配偶收養與雙方都沒有血緣關係的子女,但這也只是個案,制度面上的不平等仍然沒有解決。

本次修法明文開放同婚「共同收養」

本次修法,將上述的同婚收養規定,修正為「共同收養子女或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」時,都準用民法收養的規定,因此,同性婚姻配偶不再只能收養他方的親生子女,在符合民法現有規定下,雙方也可以共同收養與彼此都沒有血緣關係的子女。

下一步:想收養子女,該怎麼做?

在修法通過後,想收養子女具體到底應該怎麼做?這邊先來幫忙大家「預習」一下!

首先,依照民法規定,在共同收養時,其中一方必須要比被收養者年長 20 歲以上,另一方則至少要比被收養者年長 16 歲以上。另外,子女被收養時,原則上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,如果父母與法定代理人是不同人,且子女未成年時,也必須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
而為了保護子女的最佳利益,收養必須要經過法院認可,才算是合法有效的收養。收養經法院認可後,會溯及到收養契約成立時生效。

要注意的是,收養之後,養子女與收養者及其親屬間的關係,原則上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。且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的權利義務,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就會停止。

Love Wins

最後,雖然這次修法可說是婚姻平權的一大進步,但在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,那無關乎性別的對子女的愛。讓更多無依的子女,獲得家庭的溫暖,才是本次修法最大的意義與價值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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